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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踢G讯
由. Ken Wong on 2006-03-19

。
根据Google官方blog的声明,法官James Ware已经作出如下判决:
1.Google必须交出它的数据库中的50000个链接地址;
2.司法部不得向Google索要任何用户搜索查询资料。
虽然这个结果对于Google而言并非全胜,但也已经是和美国政府斗争所得到的最好的结果了。Google在声明中宣称,将会完全遵从法官的判决,交出50000个链接地址。换句话说,美国司法部将不会从Google身上得到任何可透露用户搜索资料的数据,即是说,Google用户的隐私权最后得到了保护。
可能我们会对Google的行为感到吃惊,因为在国内,我们看到的并不是这样的情况。个人隐私?Nothing!
不管怎样,至少证明了在这个问题上,从普通用户的角度来看,Google要比那些收到传票就马上乖乖交出所要求的用户资料的企业要好得多。最近Google司非缠身,但运气却不错。比如之前被控告网页快照功能侵犯隐私的案件也于最近结束了,Google也被判获胜,即没有侵犯隐私权。
Permalink: Google VS 美国司法部:Google Wins!
Mr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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