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10, 2005
秋天,好像来了
由. Ken Wong 将文章归档于 幻灭日志
就炒了两个简简单单的菜。一个是鸡肉炒藕片,另一个还是鸡肉,炒豆角。这是第二次拿起锅铲来炒菜。记得第一次炒的黄芽白菜,吃得自己都受不了了,又老又咸,简直是极品。这次炒之前想了想。平时CC炒的菜都很好吃,但是她也是即兴而为,没有计划的,所以就算是同一菜式同样材料,每次炒出来的菜的味道都不一样。所以每次都交给她去炒,自己就负责清洁。鸡肉炒藕片,先用蒜蓉和油把肉炒一下,再把藕片放下去,炒一会后加入一些陈醋,再用猛火炒一会就OK了。味道还可以。接下来的鸡肉炒豆角就完蛋了。因为总是怕豆角炒不熟,就故意炒久了一会。结果豆角都变老了,口感极差;而且盐也放多了,有点咸。弄完差不多8点了,CC还是没回来。没办法只有自己先吃一些顶着肚子先。这时CC打回来说还要更晚才回来,让我先吃,还让我吃完后去公司把她的宝马骑回来。想想自己也很久没在晚上骑过自行车了,于是吃完饭后马上就动身了。
穿了条中裤和T恤,还有凉鞋,原来以为走路会很热。因为走路过去需要约25分钟。以前有空去接CC下班,走到她公司楼下,也是热得不得了的。没想到,今晚竟有一丝丝的凉意。很喜欢这种天气。空气不干燥,也不过于潮湿。尽管龙王在附近省横行,却没有影响深圳,只是前几天天气有些不稳定而已,没大风,也没大雨。这对我的眼睛很有好处。每逢春夏、夏秋之交,我的眼睛过敏的老毛病肯定会发作,让人变得很烦躁。所以一向最喜欢的就是深秋及冬天了,尽管冬天并不是真正的冷。
一路走过去,没有月光,但是路灯营造出半昏黄的色调,和深黑的树影,让心情变得很轻松。由于穿得很夏天,所以走路产生的热量刚好被微凉的风及时带走,很舒服。再加上没有带眼镜出门,散光的近视眼看到路灯都是圆圆的,很有意思。虽然近视,但是我平时都不喜欢戴眼镜,因为我喜欢这种蒙蒙的感觉。看起来周围的人都很好看。就这样一路走,发现虽然只是8点多,路上行人已经不多了。因为这个工业区的工人都早就下班了,而且前面的商业楼的上班族也大多回了家。因为深圳治安不好,所以晚上外出,没必要时我都不会带钱包,只带几十元以备不时之需。正想着这些事,突然发现前方一棵树旁躺着一个中年男子,嘴微张开,四肢无力地摆在地上。小吓了一跳。也不知他是不是over了。路过的人也只是看一眼就走开了。我也不管了,快步走过。因为很可能是乞丐在睡觉而已。就算真的出事了,附近会有警察的。我只能这样想了。
到了停车场,把车骑了回来。一路上更加凉爽。真的很久没有在晚上骑过自行车了。记得小学六年级,转学到中心小学后,学校离家比较远,晚上又要上自修。每天晚上就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回家,路上没有路灯,黑得可怕。记得冬天回家的路上,经常会听到有婴儿的哭声,更添凄凉。真想不明白,人类怎么会这么残忍,连亲生骨肉都可以扔在路旁,任由他冷死、饿死。
骑车比较快,回到家里只需步行时间的三分之一。CC还是没回来。心里很担心,于是拿起手机打给她。没想到这二手手机也太烂了。电池两天就完蛋。最要命的是它没电了还显示两格,这时一打电话就会自动重启,重启完后还是显示两格电,没报警。换了个电池后,总算打通了,但响了很久没人接。于是又打了几次,还是没人听。可能是太吵了听不到吧,心里这样安慰自己。但其实越想越担心。因为这里是深圳,一个治安坏到极点的地方。经常在车上、街上,就看到明抢明杀的,可怕极了。
9点30分,CC总算回家了。她公司订的服装丑着可怕,穿起来人至少老二十岁。但是却要900元。还好,虽然丑,毕竟用料不会太差,是G2000的。CC吃了我炒的菜,竟然说味道不错。这真是今天最大的意外。虽然有可能是恭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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