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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事八卦
由. Ken Wong on 2007-01-12

思科在Apple宣布发布iPhone的24小时内,就已经正式向美国法院提出诉讼,控告Apple侵犯它的商标权。思科的高级副总裁Mark Chandler透露,在Apple正式发布iPhone之前,Apple曾多次向思科申请,希望思科允许它使用iPhone这个商标。但直到昨天Apple发布iPhone为止,Apple仍然没有得到思科的准许。因此思科将Apple告上法庭。
思科是在2000年正式完成对Infogear的收购而获得iPhone这个商标,因为Infogear在被收购前已经发布了一系列的iPhone产品,并且拥有iPhone这个商标好几年了。
很明显,Apple和思科之间的谈判似乎出了点问题。不过相信Apple接下来将会提出让思科满意的条件,以解决iPhone使用权的问题,因为两家公司所出品的iPhone是不同的产品。或者两家公司可以同时使用iPhone这个名字。
Permalink: 思科起诉Apple:iPhone这商标是我的!
Mr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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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01/12/07 6:21am)
看看 code.google.cn 是什么意思?
回应:
shooven
(01/12/07 7:43am)
那苹果还发布用iphone商标。那界面倒是很诱人。
回应:
fpc
(01/13/07 1:35am)
我去看看Ip... 的还有无商标未注册,说不定可以赚一笔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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