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20, 2006
布什:我要告Google!
由. Ken Wong 将文章归档于 挨踢G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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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美国政府要求Google提供的资料非常的海量,其中包括一百万份随机的网络地址,还有Google在任何一星期内的所有的搜索记录。这相当于叫Google将自己所有的资料都交给美国政府了。Google当然不肯,Google以资料涉及的范围过广以及会侵犯用户的隐私权、泄露商业秘密为由,拒绝了美国政府的这张传票。
Google的法律代表Nicole Wong表示,Google将会和美国政府的这种过份要求斗争到底。Nicole Wong还说,Google并非这项法例的当事人,而美国政府的要求的确是近乎无理,因为它并不出于国家安全理由,而仅仅是为了一项法例。
据悉,除了Google外,Yahoo、AOL及MSN也被美国部门作出同样的要求。截然不同的是,它们都一一向美国司法部妥协了,将所有要求的资料一一交出。
这其实是非常的令人震惊的事情。一向标榜自由、民主及人权的美国政府,这次表现得异常强横。试想一下如果用户的搜索资料全部都被曝光的话,还有什么人权隐私可言?如果美国是出于国家安全理由,Google就无法抗拒了。但这次只是为了一个法例的再次通过而已,的确是不可接受。
虽然Google也曾经向台湾妥协,但这次Google所做的却是很正确的。
21日更新:受美国政府的影响,Google的股价急挫近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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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creative-weblogging.com/cgi-bin/mt-tb.pl/32855



























